本书是一部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件受理过程的译著。原著作者基于其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及其法律助手以及联邦总检察长等的访谈资料,围绕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三种程序----初审管辖权、上诉程序以及调卷令程序,从最细微处剖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及其法律助手们在各种程序中的决策因素,翔实且深入地向读者展示了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完整过程,为读者揭开了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的神秘面纱。原著被牛津大学出版社评为最佳图书并荣获了第21届托马斯·J·威尔逊奖。本书不仅系统全面,而且循序渐进,完全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是广大比较法研究者、法学研究者 以及法学爱好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运作研究者、美国司法体系研究者以及美国政治爱好者不可多得的一本出色的著作。
本书的结构(organizanon of the Book)
第2章和附录构成了一个有关管辖权和诉讼程序的论述,这是本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说实话我得承认它们读起来有些冗长乏味。一部分责任要归咎于作者,但这些内容本身也确实并不是由什么能令人激动兴奋的东西构成的。不过对管辖权和程序事项作详尽的论述是任何对联邦最高法院案件受理程序的严谨的研究所必需的。恰恰因为政治学者对这些问题不感兴趣,忽略它们,我们在这方面才变得更不擅长。大法官们关注这些问题,因此我们也应当关注。管辖权和程序事项常常是处分性的(disposme)。 如果不对这些技术性法律问题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显然无法理解案件甄别的进行过程。抛开这些因素去认识法院行为,就好比抛开对拖延修正案等程序的理解去认识国会行为,或者抛开对支出与拨款之间差异的理解去认识国家预算行为一样。重点并不是通过阅读这一章使自己变成联邦诉讼程序方面的专家,我只希望这么做能使读者对联邦最高法院案件受理程序的日常性保持敏感。
第3章是对调卷令申诉程序的内部过程所做的一个详细的考察。我先对这一过程作总体上的描述,然后具体考察其中的几个方面。本章基本上是描述性的,它贯穿了案件受理决定涉及的全部日常程序,也从总体上对法庭的决定过程提供了一些认识。第4章延续了这个论述,焦点集中在特殊情形和非常规情形上。
第5章使用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提出、并由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修正的标志(indices)和信号(signals)概念,阐述大法官和法律助手运用标志和信号帮助他们作出决定。
第6章和第7章考察大法官与法律助手的政治性行为, 第6章关注不同大法官办公室之间的行为,第7章关注大法官办公室内部的策略。这两章集中关注案件的受理过程,但同时也大体上提供了关于法院决定形成的认识。
第8章考察在确定是否具有调卷价值(cert—worthiness)问题上大法官的关注点,第9章提供了一个案件甄别的决定模型。最后,第10章提供了一些具有结论性意义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