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构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即总论篇、分论篇、他论篇和附录。总论篇共九章,内容主要是高度概括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改革发展,并对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未来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分论篇收入1 0篇文章,其内容主要是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基本问题的专题研究和分析思考,反映了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基本情况和基本探索;他论篇共收入27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主要反映了三十年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历程、经验总结、实践探索、问题剖析和对未来改革发展的深入思考;附录收入2篇文章,都是对我国高层次司法警官教育的分析思考。本书结构完整,语言流畅,从法学教育的历史和现状,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分析,深入思考,对未来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是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的优秀教材。
编写说明/1
总序/4
局部与整体(代序)/7
第一部 分总论篇
绪论从社会人到法律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3
从法学教育到法律人才培养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改革发展的探索
与思考/6
第一章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回顾/7
一、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兴起/7
二、院系调整中的法学教育/8
三、停滞不前的法学教育/10
第二章 法学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1
一、恢复发展阶段:为政法队伍建设服务/1l
二、改革发展阶段:为法制建设服务/20
三、全面发展阶段:为建设法治国家服务/24
第三章 法律职业的发展与改革/31
一、法律职业的兴起/31
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33
三、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34
第四章 律师职业的演变/40
一、重生的律师/40
二、律师身份的三次变化/42
三、律师执业正逢其时/45
四、律师社会角色的演变/47
五、面向未来的律师职业/48
第五章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51
一、法律人应当具备的基本资质/51
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人的基本资质/52
三、法律职业引导法学教育/53
第六章 法学教育的定位与反思/55
一、法学教育的基本属性/55
二、法学教育的基本共识/55
三、法学教育的基本经验/58
四、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59
五、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61
第七章 新时期法学教育的展望/63
一、面向新时期的法学教育/63
二、法律人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一资源/65
三、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65
四、优化法学教育的结构/66
第八章 从法学教育到法律人才培养/68
一、构建一体化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培养模式/68
二、实现“两大共同体”的双值交集、协调发展/70
三、充分发挥司法考试制度的双向交流作用/72
四、法学教育的管理与指导/74
五、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要求/76
第九章 结语/78
附件参考书目/79
第二部分 分论篇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85
一、法律职业的产生与法学教育/85
二、在法律职业引导下的西方国家占主体地位的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86
三、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是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89
四、我国法律职业的改革和完善必将对法学教育产生积极的
影响和作用/92
五、面向21世纪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必须适应司法改革和法律职业发展
的需要/94
六、建立法律职业部门对法学教育的指导监督体制/99
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律教育的改革/101
一、对法律教育几个基本问题的再认识/101
二、对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几点认识/104
三、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法律教育的改革/106
法律职业的特征与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111
一、关于法律职业/111
二、关于法律人才的培养/112
三、关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112
四、关于法学教育的双重属性/113
五、关于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114
中国法治的造型基因
——简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塑/116
一、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117
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和社会系统/119
三、司法考试制度是造就法治精英的关键环节/121
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重新定位/125
一、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125
二、法学教育的时代任务和社会责任/128
三、法律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资质/129
四、法学教育概念的解析与重新定位/133
关于法学教育重新定位的再认识、再思考/138
一、关于法学教育的历史定位与时代任务/138
二、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141
法律职业素养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资质/147
一、素质教育是统领和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147
二、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149
三、法律职业素养的解析/151
四、法律职业教育的重构/159
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
——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163
一、对法学教育的反思/163
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165
三、结语/170
在制度建构中追求可持续发展
——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回顾与实践/171
一、JM教育的创立背景/171
二、JM教育的基本定位/175
三、JM教育的预期与展望/176
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制度的实践与反思/178
一、关于创建JM教育制度的背景/178
二、关于JM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179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JM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181
四、关于JM教育定位的再认识/183
附录他论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调研报告/191
一、概况/191
二、当前法律硕士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192
三、关于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方式问题/199
四、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202
五、如何有效保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质量/203
构建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当代中国法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初步报告/207
一、现代法律教育机构的演变/207
二、法律教育的规模、结构和布局/210
三、对法律教育问题代表性的认识和表述/218
四、中国法律教育的根本问题/222
五、几项政策性建议/228
中国法学教育辉煌三十年/274
一、法学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层次日趋齐全,结构日臻完善/274
二、专业设置日益规范,法学核心课程体系得以确立,学位制度逐步建立
健全/275
三、法学教材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276
四、建立了全国性的法学教育指导机构,法学教育的内容不断更新,教学
质量明显提高/277
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宏观监控和
教学评估体系/277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的法学教育受到国际教育界和学界的
关注/278
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280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回顾/280
二、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281
三、中国法学教育在21世纪的发展与矛盾/282
四、中国法学教育必须不断改革创新/283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288
一、背景、现状和基本思路/288
二、若干主要问题研究/290
中国法学教育的功能与路径/294
一、我们应该思考整个法学教育的终点是什么/294
二、我们应该办一个怎样的法学院/295
三、中国法学教育还是到了个性启明的发展阶段/296
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改革任务/299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299
二、法学教育制度的改革/302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304
司法教育的改革方向/306
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向何处去/308
一、关于法治理念的传承/309
二、关于法学理论的传授/312
三、关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317
法科教育已经从职业教育转变为通才教育/321
一、目前的法科教育是职业教育还是通才教育/321
二、通才教育是不是不如精英教育/321
三、法科毕业生不进司法机关是否“学非所用”/322
四、怎么看近几年的高校扩招/322
五、如何应对法科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323
也谈法科毕业生就业难/325
一、正确认识法科毕业生就业的几个问题/325
二、法科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327
三、破解法科毕业生就业难的对策/330
试论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333
一、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内涵/333
二、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334
三、在法律专业中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339
中国法学教育三十年来的改革与发展/342
一、发展与回顾/342
二、改革与展望/347
三、相关建设/349
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与限度/353
一、对法学教育问题的回应及其有效性/353
二、法学院教育的一些具体问题/355
三、法学院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措施/357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361
一、来龙/361
二、成就/365
三、挑战/369
四、教学/372
五、研究/377
六、体制/382
七、机遇/386
中国法学教育面面观/388
一、法学教育的二重性/388
二、法学教育学科化和学院化的进程/389
三、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改革之风/390
四、法学教育的宗旨/390
中国法学教育的结构失调及对策/393
一、法学教育规模已超出市场接纳能力/393
二、适当调整法学教育的规模是当务之急/394
三、优化法学教育的结构是根本/395
法学的本相
——兼论法科教育转型/397
一、规范注释法学的源起/397
二、法学的“三个向度”/400
三、法学的基本特点
——职业知识体系/405
四、三十年法科教育走到了新的路口/409
五、传授职业知识的法科教育/411
2009年创新法律硕士(JM)引起怎样的变革?/416
一、导致三大转变/416
二、创立JM的基本精神/417
三、JM教育应当注意五个导向/418
法学教育制度改革和法治建设/420
一、法学教育的急剧增长与社会背景/420
二、法律职业教育模式比较及改革调整/426
三、比较与分析/429
法学教育改革方向的探索/432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和问题界定/432
二、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思路的整t~/434
三、高级法律职业教育模式的分析与选择/一434
四、结论:“三三制”设想的实施与其他改革模式的借鉴/438
追问法学教育/440
一、为什么要有大学法学教育/441
二、什么是法学第一学位/442
三、究竞颁发了多少法学文凭
——一个不止是统计学的问 /444
四、为什么法学研究生要被切割为如此之多的“二级学科”/449
五、如何评估法学院/450
六、结论和建议/450
论中国的法律教育/452
一、引言/452
二、中国法律教育的历史发展概要/452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教育体系/460
四、结论/469
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是法学教育的出路/471
一、法律院校的发展规模/471
二、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472
三、如何看待法学院排行/473
四、如何统筹全国法学教育/474
法治是检验法学教育的惟一标准/476
一、检验中国法学教育成败得失的标准是什么/476
二、科学评价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状况/477
三、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478
四、专业化与学科化:法学教育自身研究的前景展望/479
法学教育三十年盘点:从废墟的歌声到温情的憧憬/480
一、1978:废墟的歌声/480
二、1988:跃动的激情/481
三、1998:方向的困惑/481
四、2008:温情的憧憬/482
三十年法学教育改革之拐点/484
一、1977、1978:一切从零开始/484
二、1996:法律硕士
——应用型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出现/485
三、2000: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引入/487
四、2002: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双重影响/489
五、2008:精英化与大众化的方向之争/490
作者简介/492
代后记:回望西南/494
一、历史背景/494
二、回望西南/495
三、七八现象/496
四、不解之缘/497
在现代社会中,律师与医师、牧师以及建筑师、会计师等职业一样,都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独立职业,他们不仅有一整套职业标识、职业要求和职业规则,而且对准备进入这些职业的人员都有一整套严格规范的教育培训制度、统一的准入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那些具有大学文化的人员仅仅是具备了进入这一职业的基本条件。这一点,主要是因为资本主义时代产生的社会化大生产,促使人们充分领教了分工与协作的魔力,充分意识到分工与协作不仅在物质生产中,而且在人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于是,现代社会中高度的专业分工与更加广泛密切的社会化协作的社会发展规律,不可阻挡地大大促使具有类似条件的法律等职业一步步走上了分工专业化、岗位专门化、人员职业化和培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并逐步形成一整套职业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一整套特殊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模式)。从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看,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律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成员开放。一方面,没有法律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法律教育培养和提升了法律职业素养;另一方面,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目标,法律职业不断丰富着法律教育的内容。这种深刻的背景也决定了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法律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
与此同时,在法律职业发展演进中,也逐步形成了法律职业的四个基本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二是抽象与经验的统一;三是同一性和复杂性的统一;四是精英化与大众化的统一。法律职业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凡从事或准备从事这一职业的法律人或准法律人,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新三基”(不同于“老三基”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一是必须掌握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知识,讲授由这些知识构成的各门课程是当下中国各高等法律院系的主要任务;二是必须具备从事这一职业不可缺少的基本的职业素养,而这正是法律职业(包括医师、会计师、建筑师等职业)区别于社会其他职业以及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不同于其他人才培养制度的关键所在;三是进入法律职业后,还应当通过实务训练,掌握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技能。由此可见,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应当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而且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是三者的统一。这种职业内在的规定性和同一性,不仅构成了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涵,而且也是其形成的内因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教育经历了恢复重建和全面发展的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后,法律教育如何主动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需求,如何纳入高质量、高层次、高效益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还存在着两个明显的不足:其一,由于中国的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脱节,使高等法律院校(系)更多地把精力放在了学科建设和学术体系的构建上,未能全面重视和充分研究法律职业的发展和法律职业对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结果导致各地区法学教育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缺乏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使中国的法学教育成为世界上品种最多、形式最繁杂和培养规格最不统一的教育体系;其二,同样,由于教育和用人制度的脱节,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被人为地分割为一个一个缺乏有机衔接的不同部分,难以整体优化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更谈不上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效能,也无法有效控制和保障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教育质量。
为了尽快解决脱节的问题,促使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在司法考试制度的平台上形成一种新的平衡和双向的良性互动,法学界和法律界一批中青年同仁,经过反复求证,决心先行一步,组织编写一套“法律人丛书”,丛书主要根据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尤其是旨在养成和培育法律人(即职业共同体)意识、现代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法律职业伦理等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做了具有探索意义的开拓性工作,初步形成了相对合理的结构和体系。如果这种尝试可行,今后可将其逐步纳入正常的教育培训制度和教材建设规划。“法律人丛书”首批书目如下:《法律职业》*、《法律教育》*、《司法理念》、《法律方法》*、《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技术》、《法律思维》、《法律职业伦理》、《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法治建设与人权保障》、《立法原理与立法技术》、《罗马私法导论》*、《法律文化》、《法律社会学》,等等。【1】
“法律人丛书”主要是为满足法律院校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的需要而编写的,适用于法律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生。但同时,鉴于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不足,本丛书也完全适用于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司法实务人员。当然对于那些在社会各行各业中从事法律事务和制定规则的人员,也将大有裨益。
霍宪丹
2009年12月修改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