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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第三版)

  • 作 者:张保生 主编
  • 出版日期:2018-07
  • ISBN:978-7-5620-8335-1
  • 版 次:3-1
  • 开 本:16
  • 装 订:平装
  • 页 数:416
  • 读者对象:法学专业学生和老师
  • 字 数:580千字
  • 图书状态:上架
  1. 定 价:69.00元

图书详情

       全书共十一章内容,分为如下五个板块:第一板块即前三章为理论篇。第二板块即第四、五章为特定取证篇。第三板块由第六、七、八章组成,论述了事实认定三阶段之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第四板块为第九章证据排除及其例外,集中论述了构成审判能力之核心的证据采纳和排除规则。第五版块即第十、十一章,可称为广义证明责任篇,证明责任包括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说服责任对证明主体而言即证明标准。


目录


第一章  事实、证据与事实认定
    第一节  事实
    第二节  证据
    第三节  事实认定

第二章  证据法理论基础和体系
    第一节  证据法的认识论基础
    第二节  证据法的价值论基础
    第三节  证据法的概率论基础
    第四节  证据法及其理论体系

第三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
    第一节  证据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不同法系证据制度及其比较
    第三节  中国证据制度

第四章  证据开示
    第一节  证据开示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证据开示
    第三节  民事、行政诉讼证据开示
    第四节  关于证据开示的反思

第五章  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
    第一节  法院取证
    第二节  证据保全

第六章  言词证据的提出
    第一节  当事人陈述
    第二节  证人证言
    第三节  作证特免权

第七章  实物证据的出示
    第一节  辨认和鉴真
    第二节  鉴定
    第三节  实物证据的出示方法

第八章  质证与认证
    第一节  质证
    第二节  认证

第九章  证据排除及其例外
    第一节  证据的采纳与排除
    第二节  传闻证据的排除及其例外
    第三节  意见证据的排除及其例外
    第四节  品性证据的排除及其例外
    第五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
    第六节  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

第十章  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第五节  关于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概率分析

第十一章  推定与司法认知
    第一节  推定
    第二节  司法认知



                                                                                     第三版前言


    一、第三版修订缘由
    本教材第二版自2014年出版以来,已印行7000余册。这次修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行政诉讼法》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些新的司法解释,在完善证据制度方面有很多进展,一些证据规则的修改和一些新规则需要在新教材中得到体现。二是国内外证据法学研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果,需要把一些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吸收进新教材,以增强其时代感。三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起草并由中国政法大学提交的《关于将〈证据法学〉列为法学本科生核心课程的申请》, 经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从2017年起将《证据法学》列为全国法学本科生核心课程B类,本版修订旨在满足法学本科生培养和核心课程教学的需要。
    二、修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特点
    本版修订坚持了第一、二版编写的指导思想,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然与实然相结合,中国与世界相结合。在保持前两版教材重视证据法学原理阐释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中国证据法学”的构建,将中国证据规则有机嵌入证据法学基本原理框架,使学生不仅能够掌握证据法条文,还能进一步理解这些条文背后的理念和理由,把握证据法的精神实质。
    针对前两版中对域外证据理论和证据制度的考察偏重于英美法系的问题,本版修订加强了对欧洲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论述及不同证据制度之间的比较研究。这不仅主要体现在第三章证据制度历史沿革、第五章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第十章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论述中,而且体现在全书各章的内容中。
    本版教材对每节思考题作了重点修改,以满足课堂上进行讨论式教学的需要;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对每章后面的阅读参考书目也作了更新。
    三、第三版修订撰稿人
    本教材的撰稿人以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师为主,并吸收部分其他高校教师,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分工撰写,由主编统稿完成。各章节分工如下:
    序  言  学习证据法的意义(张保生)
    第一章  事实、证据与事实认定(张保生)
    第二章  证据法理论基础和体系(张保生)
    第三章  证据制度历史沿革(吴洪淇,施鹏鹏有关“大陆法系”的内容)
    第四章  证据开示(张中)
    第五章  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施鹏鹏第一节,李训虎第二节)
    第六章  言词证据的提出(王进喜)
    第七章  实物证据的出示(张中第一、三节,常林第二节)
    第八章  质证与认证(北方工业大学尚华第一节,华东师范大学樊传明第二节)
    第九章  证据排除及其例外(吴丹红)
    第十章  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房保国)
    第十一章  推定与司法认知(褚福民)
    全书审读:曹晶、郑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四、第三版篇章结构
    本教材第三版试图按照事实认定的内在逻辑和实际过程,进一步完善证据法学的理论体系。全书共十一章内容,根据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顺序,分为如下五个板块:
    第一板块即前三章,为理论篇。第一章以事实为证据法学逻辑起点,分节论述了事实、证据和事实认定的概念与特性,以及“证据之镜”原理。其中,第二节对证据属性的论述,继续坚持了第二版的新“四性说”,即相关性、可采性、证明力和可信性,鉴于证明力从相关性派生以及与危险性平衡检验的关系,将其提到可采性之前。第二章前三节分别考察了证据法的认识论、价值论和概率论的基础,阐明了证据法求真、求善的双重功能;删除了原来论述证据法基本原则的第四节,新的第四节论述了证据法的特征,以及由事实认定的一条逻辑主线、两个证明端口、三个法定阶段、四个价值支柱构成的证据法理论体系。第三章证据制度历史沿革,以西方两大法系、混合法系和中国的证据制度演变为主要坐标,加强了对欧洲大陆法系证据制度演变的论述以及对不同证据制度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比较分析,提出了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构建的思路。
    第二板块即第四、五章,为特定取证篇。证据开示是当事人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方式,本版第四章将证据开示与证据保全拆分后,专论证据开示,对其特征、意义、效力以及刑事与民事诉讼证据开示的区别作了系统论述。第五章由第二版第九章第二节法院取证与第四章第五节证据保全合并而成。证据保全是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的一种取证补救措施。当然,本教材主要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制度建设思路来进行设计,不可能全面论及取证规则,那可能是一部侦查证据规则教材所肩负的任务。
    第三板块由第六、七、八章组成,论述了事实认定三阶段即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第六、七章可称举证姊妹篇,分别论述了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举证方法。第六章言词证据的提出,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作证特免权作了论述。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的主要形式,以问答方式提供证言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的共同要求。第七章实物证据的出示,考察了实物证据辨认、鉴真和鉴定等举证方法,它们都具有同一性认定和真实性证明的共性,但鉴定意见具有科学证据的特性。第八章质证与认证,是将第二版第五板块中第九章第三、四节独立出来专设的一章,旨在适应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的需要。其中,第一节质证,加强了交叉询问方法的论述;第二节认证,强调了其是事实认定者对证据基本属性进行评价的审查判断活动。
    第四板块为第九章证据排除及其例外,集中论述了构成审判能力之核心的证据采纳和排除规则。在内容的安排上,仍致力于纠正国内研究证据排除规则的两个偏向:一是重排除、轻例外(采纳);二是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轻其他排除规则。根据准确、公正、和谐价值的排序,第二、三、四节传闻证据、意见证据、品性证据的排除规则及其例外,体现了准确价值和直接言词原则在证据法中的优先地位;第五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强调了公正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唯一正当理由;第六节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规则,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理念、和谐社会价值基础上的。
    第五版块即第十、十一章,可称为广义证明责任篇,证明责任包括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说服责任对证明主体而言即证明标准。第十章论述了两个证明端口,即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第十一章推定和司法认知,作为认证的特殊方法,其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转移或免除了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在刑事诉讼中,推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其滥用会危害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五、如何使用本教材
在使用本教材时,教师应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先向学生布置课前阅读有关章节的作业,课堂上可用2/3课时进行引导性讲授,1/3课时组织学生围绕思考题进行讨论。
    各章节后面的思考题,旨在增强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分析实际案件的能力。其中一些题目可能只有参考答案,而无唯一答案。教师在组织课堂讨论时,可以采取分组方式,让学生们在控辩双方和裁判者之间不断变换诉讼角色,以便其深刻体会特文宁等关于事实认定必然具有盖然性的五个基本理由:证据的不完全性、非结论性、含糊性、不和谐性和不尽完美的可信性等级。
    六、鸣谢
    首先感谢本版教材编写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经过12年发展,已形成一支学贯中西的证据法学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多有在英美法学院留学背景,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刑科博士施鹏鹏教授的加盟,增强了本团队在欧陆证据法方面的研究力量。
感谢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简乐伟检察官对第十章第四节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提出的修改意见。
    感谢我的研究生于春洋、卢现伟、董帅、张山山、熊晓彪、王瑞园、柴鹏、张伟、曹佳、贠丹、申蕾、阳平对本教材第一章、第二章提出的修改意见。
    感谢本教材第三版责任编辑为其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感谢证据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李蔚老师、赵馨老师、教学办杨克文老师为本教材第三版编写所提供的热心服务。
    本教材第二版前言曾寄语第三版能够译为英文版,以满足中国证据法学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来华留学生教学的需要。无论这个愿望能否在本版实现,它确实是我们追求普适原理与中国风格相结合以成一家之说的重要鞭策力量。
    由于我们研究水平有限,本教材第三版仍难免存在一些错误,希望使用本教材的师生及时指正,以便下一版继续完善。



                                                                                                                                                     张保生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