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从基础理论、立法论和司法论的角度对民法强制性规范进行阐释,除导言外,全书共计六章。第一章探讨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首先从概念的用语和内涵两方面总结民法强制性规范概念的争议焦点。第二章论证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法理基础。民法强制性规范主要在于限制当事人的权利自由,属于异质规范。第三章阐述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类型划分。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确定其规范效力,便于司法。第四章探析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效力。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效力按内容可分为导致行为无效、民事责任和公法责任三种。第五章分析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配置。借鉴其优秀的立法成例,有利于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中更加明晰类型关系,确定规范构成,健全制度功能。第六章研讨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