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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成功举办《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新论》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 .10/09 [打印] 字号:

   

     2014年10月7日,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及新华社、光明网、《法制晚报》等多家媒体齐聚我社,针对我社刚刚出版的新书《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新论》展开座谈。与会专家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对该著作进行了认真评议,大家一致认为由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任永安研究员和法学青年学者卢显洋博士合作撰写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新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两位作者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将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对当前我国司法行政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系统阐述。按照新的研究思路,提出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指导实践改革的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理论体系。作者既对我国的司法行政制度进行了整体研究和论述,又对司法行政下的各个单项制度作了具体研究与阐释,为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司法行政制度以及司法制度从理论层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作为近年来为数不多的综合性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成果,该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突破:一是总结新中国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成绩,与以往同类著述相比,内容更加新颖、全面、客观。第一作者任永安研究员是司法部专职理论研究人员,多年从事司法行政科研管理及司法行政理论专业研究工作,掌握第一手权威的我国司法行政工作数据资料,对我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宏观认识和把握;同时,前期对我国当代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总结,这为概括归纳科学的司法行政理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良好基础;二是系统地梳理了近年来学术界在司法行政制度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司法行政理论向来为学术界所忽视,综合性的研究成果很少,该著作在新近少有的几部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上,重新总结了我国当前最新的司法行政理论并提出了全新的观点,认真梳理了司法行政理论体系并作了新的诠释,重新划分了司法行政职能类型及其功能;三是开创了司法行政综合理论新的研究体例,总结了新的司法行政理论范畴。以往为数不多的综合性司法行政研究成果多是传统的研究范式,从各个司法行政制度的概念、特征、法律关系等角度进行研究,或者简单以法律文件基本结构展开解释论述,而本著作创新性地抽象总结概括了司法行政理论的基本概念范畴,包括“制度主体”、“职能作用”、“制度范畴”、“运行程序”、“法律责任”等,以此为基准对司法行政制度进行论述,为新一轮司法行政制度理论研究打开了一扇全新的窗口。


《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新论》出版座谈会与会专家合影

座谈会现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尹树东社长致欢迎词

樊崇义教授发言

关保英教授发言

张建伟教授发言

时建中教授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环资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孙佑海(左二)、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行政法专业导师关保英(右一)与该书作者任永安研究员(右二)和法学青年学者卢显洋(左一)交流